学校重大事项(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试行稿)
嘉定区实验小学
学校重大事项,须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后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学校重大事项(暨“三重一大”)包括:
01、修订学校章程;
02、修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课程计划;
03、出台或修订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0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05、校内机构及岗位设置;
06、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
0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08、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
0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
10、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11、修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
12、招生、推优、毕业班等工作;
13、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14、其他重大问题。
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由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少先队辅导员可以按照规定列席会议。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提出议题,集体讨论,形成决议。行政扩大会议,除校务会议成员外,还应包括中层条线干部、年级组长等。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未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实施。
(二)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成员充分酝酿,校长和书记,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其他会议讨论。
(三)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
(四)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书记沟通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具体实施。党组织监督保障,工会积极配合。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提交教代会讨论。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备注:
1、“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工落实:
1)人力资源中心做好行政扩大会议记录,标注“三重一大”讨论议题与决策过程;2)工会做好校务会议记录,标注“三重一大”讨论议题与决策过程;3)发展保障中心、财务部门、档案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财务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
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流程:图表式说明
1)部门条线根据管理范围发起“三重一大”备案,注意填写准确、要素完备--2)提交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3)纸质稿会议上提交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会签由保障中心提交财务,电子稿上传发展保障中心备案、复印件部门留存--4)财务部门负有保管责任待资料齐全后与发票等进账(发票遗失,不得入账,发票复印件不得入账)--5)档案室每月归档—党支部半年汇总备案表上交纪委备案
3、“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填写注意事项:
1)议题名称,与支出项目基本一致;
2)议题类型,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勾选(除涉及大额资金外,可能还要勾选其他);
3)审议时间,与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时间一致;
4)提议部门,事项发起部门;参加人员,按实填写;调查情况,项目实施的缘由;党政协商,经费支出的渠道、经费额度(单价、数量、总价、标准及相关文件依据) ;集体决策情况,不能缺漏,表明态度,校务会议成员签字、盖章;提供其他附件资料
附件:
1、“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备案表 发起部门
2、校务会议、行政扩大会议记录 人力资源中心、工会
3、“三重一大”备案表(每半年一次) 支部党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