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有关学生作业规定
一、学生作业具体要求
1. 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教材特点、学生年龄特征与教学实际,布置作业、练习,让学生及时反馈、及时巩固所学。
2. 作业要求明确,内容精选,难易适度,提倡设计新颖的智能训练,练重点,练关键,紧扣教学目标,做到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反对机械重复。
3.作业量要适当,切实贯彻减负增效的措施,课后练习要落实。
4.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的作业量布置课外作业。
5. 周三下午为快乐活动日,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
二、作业量具体规定
1.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
2.三年级家庭作业各科合计不超过30分钟。
3.四年级家庭作业各科合计不超过45分钟。
4.五年级家庭作业各科合计不超过60分钟。
以上时间以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严禁罚抄。
三、作业公示备案制度
各位任课老师通过市民信箱、班级QQ群、微信等方式公布每天的回家作业,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嘉定区实验小学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