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基于标准评价制度

作者:嘉定实小     更新时间:2018-01-12 14:32    

实验小学基于标准评价制度

 

依据《小学低年段学科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明确评价目的——不仅评定学习成果,更要助力学生获得最好的发展。采用丰富多元的评价方式,注重日常学习过程中的真实评价,为“学”与“教”提供反馈,促进学生学习。

1.科学设计评价内容与要求。教师要把评价建立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之上,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年龄特征,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要在日常教学中加强过程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探索通过课堂观察及时评价学生表现。要注重表达表现、探究活动、社会实践、作品展示等表现性任务的设计,细致观察、有效记录、深入分析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知识、方法、态度、兴趣与习惯等。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实施多元评价,探索学年、学期等阶段性评价。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试。

  2.采用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教师要注重积累学生课堂表现、表现性任务完成情况、各类考查情况等的记录,采用等第和评语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反映学生学业发展状况。要加强对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研究与实践,对学业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评价结果采用等第表达,并结合学生个体学习情况,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知识理解、学习能力等方面选择若干要素进行评语描述,真正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3.注重评价结果对学生的促进作用。教师要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明确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不是对学生进行评定或比较,而在于发现学生在目标达成过程中的差距,进而调整教学方案或向学生提供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学习。要重视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课程标准的达成情况,如实反映学生个体发展情况。要及时、明确、有针对地反馈评价结果,实现对学生的精准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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