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考试、考查制度
考查(质量监控)是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一种有效检查手段,考查的试卷由进修学院或学校课程管理中心提供。
根据上海市课程规划,小学阶段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一、命题
课程管理中心负责命题组织工作,由课程管理中心主任主持,明确考试、考查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安排落实。
二、命题程序
1、单元练习由备课组讨论试题,课程管理中心审核试卷并备案。
2、期末考试、考查由课程管理中心负责命题并报校长室审核评价方案。
3、区级质量监控由教研室负责编卷。
4、命题样稿交打印室打印封存。
三、考场组织
课程管理中心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期末考查监考安排表,并下发至相关教师并进行考前教育。
四、阅卷
1、各备课组根据课程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限及阅卷方式完成本学科阅卷评分任务。
2、阅卷必须按规定的流水阅卷方式,确保阅卷评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试卷分析
1、由各备课组组长负责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报课程管理中心留存。
2、课程管理中心根据备课组填写的《考试质量分析表》,撰写学科质量分析报告并留存。
3、编制各学科成绩汇总表,报校长和分管教学的校长,下发教研组长。
嘉定区实验小学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