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意见

作者:嘉定实小     更新时间:2018-01-12 14:29    

嘉定区实验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意见

(2017年-2019年)

    根据《嘉定区2015—2020年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嘉教人(2014)17号)和《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意见》(嘉教人〔2012〕24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我校教师培养力度,造就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和教育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就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骨干教师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芳、唐敏

副组长:章晓颖、龚京

组  员:倪青、顾敏敏、徐芳、李萍、李慧婷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等说明:

1、因任职等原因,自动调整;

2、参评人员自动回避;

 

2、骨干教师评审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戴拥军

成员:陈敏娣、王琳

 

二、评选范围

1、对象

(1)专职任课教师。

(2)党政领导(党政正职除外)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总量的20%。

(3)2019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不列入评选对象。

2、人数

(1)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名左右;(专任教师7%)

(2)区学科新星:1~2名。

(3)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16名左右;(专任教师10~15%)

 

三、评选条件

(一)区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依法执教,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奉献精神,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或有较大发展潜力,主持或参与过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3年来,其研究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小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学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科素养,较为全面地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知识及其发展动态,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分析、解决本学科中的实际问题和疑难问题。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能充分体现引领、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水平有较大影响。

(二)区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6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务。

3、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3年来,其研究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三)区学科新星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3-6年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区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奖项。

上一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连续三年考核一等奖的教师可免评。

(四)校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务。专业理论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教学业务能力较强,有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学风格,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在本区学科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

(五)校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片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教学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奖项。

(六)、校学科新星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校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教学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奖项。

四、推荐办法

1、推荐

(1)学校或教师推荐(填写教师推荐表);也可由本人自荐(直接填写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学科新星等申报表)。

(2)学校评审

(3)张榜公布推荐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按专任教师7%的比例推荐,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学科新星申报表》,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2、个人直荐(个人自荐必须愿意进行系统内流动)

(1)评选范围内的教师直接向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自荐。

(2)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上“单位意见”可不填写,上报材料中可免“学校推荐材料”。申报表和材料直接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3、破格申报

愿意流动到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学科高地建设学校的教师可以破格申报(不占学校推荐名额),须提供近3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奖项。

 

五、评选程序

1、对原三级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2、根据本《实施意见》推荐、自荐新一轮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学科新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校骨干教师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22名左右骨干教师、教学新星参评人选,网上公示。

5、校骨干教师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日常工作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6名左右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正式候选人,网上公示,报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直荐材料直接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

 

六、待遇、职责及管理

详见《嘉教人(2003)13号文《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评选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申报材料

1、填写《嘉定区实验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新星申报表》一份。

2、区骨干教师候选人撰写个人申报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主要反映个人教育教学和科研实绩。

3、区骨干教师候选人由学校提供推荐材料一份(500字左右),主要反映其综合素质。

4、个人论文、论著及反映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可上交复印件,包括封面和文本内容,与申报内容一一对应)。

5、申报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需提供课堂教学内容(完整录像课一节,刻光盘),并附该录像课的教材、教学设计。

6、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11月11日送至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过期不候。

 

八、任职期限

任期为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 12月31日),三年后重新进行评选。

 

九、实施步骤

1、网上发布《实施意见》宣传发动(11月2日);

2、对上一轮菊园新区骨干教师、校学科带头人、校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填写《嘉定区实验小学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表》(11月2-4日)

3、新一轮骨干教师推荐(学校、教师推荐、本人自荐)、直荐,填写申报材料(11月4日);

4、对参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11月7日);

5、学校骨干教师评审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新星参评名单,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11月8日~11月10日);

说明:为整体思考队伍建设未来规划,切实提高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效能,本次骨干评审,坚持按照区、街道、校三级骨干教师   “推荐、评审、考核、管理” 同步的工作原则,一并推荐、直。街道、校骨干教师待相关方案确定后另行实施。

5、材料上报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11月11日);

6、区评选工作组初选确定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网上公示(11月12日~11月25日);

7、区学科带头人评审(11月26日~12月2日);

8、区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区学科带头人名单(12月3日~12月16日);

9、网上公示、颁证(2016年12月6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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