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实验小学骨干评审打分指标
具体评分项目与标准
1、公开课:至少2节 有1节市级及以上2分;区级1分/节;片、镇级0.5分/节;只有校级课0.5分;
2、课题:承担区级及以上课题并有相关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
研究成果与课题一致)2分;参与区级级以上课题并有先关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研究成果与课题一致)1.5分;承担校级课题并有相关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研究成果与课题一致)1分;参与校级课题并有相关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研究成果与课题一致)0.5分,只参与课题研究无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0.5分;承担区级课题研究中尚无成果1分,承担或参与校级课题无成果获奖或发表不得分;
3、论文:有区级以上文章获奖或发表1分/篇,2篇及以上2分;
区级交流凭证明1分;
4、奖惩:(学科或技艺类)市级及以上等第奖若干2分;区级及以上等第奖若干1.5分;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分(个人);
5、辅导学生:技艺类主要参考辅导学生获奖(奖惩与辅导学生不重复);学科类由考核组参考辅导获奖(其他类或学科类)、结合带教青年教师工作、学科组工作给予评价。
骨干教师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