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作者:嘉定实小     更新时间:2020-03-20 15:12    

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0年嘉定

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

号),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小学入学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

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

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

入学。

(二)初中入学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

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两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

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

入学。

说明: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

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

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三)“五年限一”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学校,实施“五

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

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

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

满一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

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

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

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

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

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

空余学额,由各街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街镇依据

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

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进

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民

办随迁子女小学。

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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